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关于印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突发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等9个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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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关于印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突发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等9个文件的通知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理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 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 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结 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2.本预案指导学校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各单位(部 门)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四)应急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及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研、处理工作,强化信息收集和 深层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部门联动,群防群控。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须立即深入第 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联动和群防群控格 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在处置事件过程中,坚持以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核心, 防止事态扩大。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全面加强制度保障、组织保障、物质保障,提高工作效率。 (五)应急预案体系 1.总体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各专项应急预案的制(修)订提供 依据和框架,由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由主管安全工作 副校长审定签发颁布。 2.专项应急预案 各专项应急预案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内容制定,由各专项预案 应急办公室按照突发事件类别组织编制,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审 定签发颁布。 3.各单位(部门)应急预案 各单位(部门)应急预案须结合本单位实际,与学校突发事 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衔接,内容应具体、简单,主 要为针对具体装置、场所、设施、岗位等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师生员工须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各单位(部门)应急预案由各
 
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组织编制,由同级应急管理负责人审定 签发,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分类分级 1.分类 依据国家及我省对突发事件的分类,校园内突发事件主要分 为生产(教学)事故事件、自然灾害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社会 安全事件等四种类型。 (1)生产(教学)事故事件 主要包括:师生工作与生活区域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重 大交通事故等。 (2)自然灾害事件 主要包括:洪汛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中毒(食 物中毒、职业中毒、气体中毒、实验室中毒等),重大动物疫情 等对学校师生健康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群体性突发事件(包括群体上访、聚众闹事;集 体罢餐、罢课;非法集会、请愿、游行、示威;非法传教活动; 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公众聚集场所突发事件(建筑物倒 塌、大型群体活动引发拥挤踩踏等),网络信息突发事件、恐怖 袭击突发事件等。 2.分级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 影响范围和学校处置能力等因素分为三级。Ⅰ级突发事件为学校 响应级别,Ⅱ级突发事件为各单位(部门)联合响应级别、Ⅲ级
 
突发事件为各单位(部门)内部响应级别。 (1)Ⅰ级(重大突发事件) 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严重,对学校安全、稳定、教学秩序 造成严重危害,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 或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在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各单位(部门) 不能独力控制处置,需学校统一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校内资源和 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事件。 Ⅰ级突发事件具体标准为: ①生产(教学)事故事件 火灾、爆炸事故:一次死亡 1 人或重伤 3 人及以上;对社会 安全、环境、人员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影响,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员 80 人以上;火势燃烧、扑救时间超过 20 分钟未能有效控制,使 正常教学无法进行或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事件。 重大交通事故:死亡 1 人或重伤 3 人以上;损失金额 20 万元 以上。 ②自然灾害事件:因自然灾害一次发生 1 人及以上死亡或失 踪;因自然灾害一次重伤 3 人以上;因自然灾害严重影响教学正 常运行或导致生活设施停运,停水、停电 12 小时以上。 ③公共卫生事件:发现不明传染性疾病,并有扩散趋势;一 次发生中毒(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气体中毒、实验室中毒等)5 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④社会安全事件: a 公众聚集场所事件:造成 1 人及以上死亡或 3 人以上重伤;
 大型群体性文体活动、大型会议期间,出现人员伤亡或造成一定 社会影响的事件。 b 群体性事件:在学校一次参与人数 50 人以上;群体上访、
 
聚众闹事,集体罢课 10 人以上;携带管制器具、爆炸物等危险品 上访或在上访中扬言制造事端以及自残。 c 网络信息事件:因人为或其他因素引起网络中断致使关键 业务暂停及系统破坏,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网 络出现大规模病毒爆发或黑客攻击行为,影响系统安全事件;利 用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在网络上集中连续、反复发布消息,制造 舆论焦点,夸大、捏造、歪曲事实,煽动不满情绪,恶意炒做事 件。 d 恐怖袭击事件:恐怖分子入校袭击;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 置)疑似爆炸物。 (2)Ⅱ级(较大突发事件) 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严重,对学校安全、稳定、教学秩序 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 产损失或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在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各单位(部 门)不能够独力控制处置,需学校相关单位(部门)组织指挥、 协调调度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事件。 Ⅱ级突发事件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Ⅲ级(一般突发事件) 指突然发生、事态相对简单,已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轻微伤 害和较小财产损失,各岗位或工作现场不能独力控制处置,需单 位(部门)组织指挥进行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 Ⅲ级突发事件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  副校长  校工会主席
 
成  员: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 责人 职  责:负责统一组织、决策和指挥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 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工作任务,协调、协助各相 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 (二)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公室)为学 校应急工作常设机构。应急办公室设应急值班室,由保卫处承担, 负责 24 小时应急值班工作。 主  任: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兼) 副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保卫处处长  校工会副主席    后勤基建管理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校工 会、招生就业工作处、后勤基建管理处、思政部相 关工作人员 职  责:及时收集、分析数据和工作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 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及时总结并推广外界处 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情况。 (三)职责分工 学校坚持“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各部门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职能,确定其职责。 保卫处: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公 安部门报告校内刑事和治安案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 密切掌握现场动态,控制事态发展并做好调查取证;配合公安部 门做好现场处置工作;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部门破案。
 
校工会、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工作处、思政部:组织思想 政治工作队伍深入学院,了解师生思想动态,稳定师生情绪,做 好师生思想工作;加强师生法制和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以市场为导向,了解人才需求和招聘信息,采取多种形式推荐毕 业生就业;加强对毕业班择业和实习环节的安全教育,防止其参 与传销等非法活动。 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配合上述队伍做好师生思想工 作;加强对学校广播、校刊、印刷品及对外报道等的管理;积极 引导师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校园环境;加强 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及时清除有害信 息和网上垃圾,牢牢掌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 后勤基建管理处:加强食堂安全管理,改善伙食质量,倡导 优质服务,保证饮食安全;加强后勤服务、隐患检查和基础设施 建设,改善后勤服务条件,提高后勤服务水平,在处置重大突发 事件、尤其群体性事件期间保证正常供电、供水。 校医院:及时救治病例;监测学校人群健康状况,根据存在 问题及时采取防治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开展校内健康教育;负 责师生员工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对影响学校人群健康的有害因 素实施医务监督,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 其他部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须及时向学校应 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前期处置工作,保护 好现场。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教 育和引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对校内突发事件进行风险分析,完善预防与监测系统。
 
1.预测 通过以下途径对校内突发事件进行预测: (1)政府部门发布或告知的信息; (2)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信息; (3)学校各单位(部门)上报的信息; (4)风险评估得出的信息。 根据预测信息,判断、分析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紧 急程度和发展态势。 2.监测 各专项预案应急部门建立突发事件日常监测制度,划分监测 区域,完善监测网络,加强对学校群体思想动态和重点要害部位 实时监控。 3.报告 各单位(部门)如预测或监测到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监测 信息,并按规定做好涉密信息的保密工作。 (二)预警 根据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和预报结果,以及上级部门发 布的预警等级,应急领导小组采取以下措施: 1.向校内发布预警公告; 2.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 3.应急机构进入应急准备状态,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 4.如事件未发生或未造成影响即结束,可宣布预警解除。 四、应急处置 (一)报警、接警、报告 1.报警 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立即采取救援行动,并将事件迅速报
 
应急办公室(值班室电话:6819110)。 2.接警 应急办公室成员接收报警信息,详细填写《突发事件接警记 录单》。 3.报告 应急办公室接警后迅速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事件类别、时间、地点、初步原因、采取措施、尚存在的危险因 素、现场人员状况、报警人所在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二)预案启动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首先明确事件类型和级别, 如确定事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急领导小组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1)发生Ⅰ级突发事件。 (2)发生Ⅱ级突发事件且事态扩大,各单位(部门)请求学 校组织力量进行救援。 (3)响应政府或上级部门应急联动要求。 由专项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签发《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启 动应急预案公告》,宣布启动专项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应急领导 小组召开应急会议,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批准重大应急决策,赶 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三)应急行动 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主要任务包括:抢救和转移受伤受困人员,关闭危险设施、设备, 控制交通要道,紧急疏散现场人员等。对危害程度继续升级且难 以控制的事件,应及时与大庆市应急机构联系,请求支援。 (四)应急终止 受困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事件已被控制且无次生灾害发生,
 
应急领导小组可向各单位(部门)发布应急终止指令。应急终止 后,善后工作由事发单位(部门)和有关部门完成。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 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 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可根据情况调用各单位物资、设备,用以处置各类突发 事件。 (三)资金保障     学校将各项应急资金纳入财政支出预算,严格保证应急资金 充足。     (四)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开 展工作。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学校保卫处、后勤基建管理处和学生 工作处等部门人员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事件情形及时 调整。 六、预案管理 (一)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渠道宣传应急法 律法规及救护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二)知识培训 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知识培训。将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 综合协调等培训内容,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实践演练
 
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 各专项应急预案。每学期组织 1-2 次模拟演练。     2.定期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演习(重点组织火灾事故人员 疏散演习)。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阶段。通过演习落实 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 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和改进各专项应急预案。 (四)奖惩 1.对报告有功和在应急处理中表现积极、做出贡献的部门和 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或牺牲的人员,按国 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 3.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 报的单位(部门),对其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学校有关部门未按部署完成应急工作或失职、渎职的,对 其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和 负直接责任的主管及相关人员,给予降级降职直至开除公职处分;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谎言、煽动群众、扰乱正常秩 序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义务 各单位(部门)和个人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应急知识教育、 应急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事件发生后,在场者须按程序及时上 报事件信息,自觉维护稳定,抢救伤员,减小损失。  七、附则 (一)各单位(部门)须根据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各专
 
项应急预案内容,组织制订本单位(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农垦校办发〔2007〕7 号 文件同时废止。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防恐反恐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学校恐怖袭击事件。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三)事件分级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恐怖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 影响范围、学校处置能力等综合因素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1.Ⅰ级为国家(公安部)直接领导部署应对学校发生的恐怖 袭击事件; 2.II 级为省(公安厅)负责应对学校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
 3.III 级为市(公安局)负责应对学校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
 4.IV 级为区(公安分局)负责应对学校发生的恐怖袭击事 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学校成立防恐反恐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 快速反应机制。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研、 处理工作,强化信息收集和深层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 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事态扩大。 3.部门联动,群防群控。 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立即深入第一线, 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各系统联动处置 的工作格局。 4.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进行全面保障,加强硬件与软件 建设。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防恐反恐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校党委书记  校  长  副组长:校党委副书记  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宣传部部长  学生工作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  校工会副主席  人事处处长  教务处 处长  研究生处处长  后勤基建管理处处长 2.防恐反恐应急办公室: 防恐反恐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组 成如下: 主  任:保卫处处长(兼) 成  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保卫处设应急值班室,联系电话:6819110。 3.防恐反恐应急工作组:
 
按照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根据防恐反恐突发事件 应急工作需要,成立防恐反恐应急工作组(包括信息通讯保障组、 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二)机构职责 1.防恐反恐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指挥反恐事件应急救援; (2)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支援; (3)启动与终止应急预案; (4)人员善后和安抚工作。 2.防恐反恐应急办公室职责: (1)调配应急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 (2)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 (3)协调应急工作组工作; (4)总结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3.防恐反恐应急工作组职责: (1)信息通讯保障组。由党办、校办牵头,宣传部、现代教 育技术中心配合。负责应急期间内外通信联络,信息收集、发布 和校园网络控制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牵头,校医院工作人员组成。负 责组织医疗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转运伤病员。 (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基建管理处牵头,财务处、教务处 配合。负责提供人力、物资和后勤保障。 (4)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安保、周边警戒及现 场处置,布置现场保护,维护工作秩序,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各单位(部门)须明确防范等级,制定防范制度,建立专门 档案,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摸清底数,搜集排查学校涉 恐基础数据信息,做好交通运输、医疗防疫及通信等方面的保障 工作。普及防恐反恐知识教育,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 (二)预警 应急办公室一旦接到政府部门或校内各单位(部门)提供的 信息,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认定事件 类型和级别后,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消息,组织应急队伍做好集 合准备。 (三)预警解除 预警解除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领导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的政府部门下令解除预警; 2.恐怖袭击事件发生风险已消除。 预警解除指令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 四、应急处置    (一)接警与报告 一旦学校发生恐怖分子袭扰事件或在校内发现不明物体(装 置),知情单位(部门)或个人应第一时间通知应急值班室,由 值班室报应急办公室,同时向公安局和大庆市有关部门报告。 (二)预案启动 事件一旦发生,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启动该预案。 (三)应急行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立即部署救援工作,指挥、 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和救援队伍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 快速组织救援。 (四)次生灾害防范
 
应急工作组及时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师生,设置隔离带, 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采取措施消除 继发性危险。  (五)应急终止 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决定终止应急行动。 (六)后续工作 事件终结后,应急工作组须及时组织调查、统计、评估、核 实事件结果,报应急办公室和相关部门。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须建立健全恐怖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环 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 完好,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须做好应对恐怖事件的人力、物力方面的储备工作,保 障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由专人保管,确保物资、器材完好可 用。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人员保障 组建防恐反恐应急预备队,预案一经启动,立即投入使用。 应急预备队按照恐怖事件的具体情况和领导小组要求及时调整成 员组成。预备队主要由学校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管理、学 工系统等部门人员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 (四)资金保障 财务处保障对突发事件所需的日常经费及物资装备、基础设 施建设、人员安置、基本生活困难救助等专项经费。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修订)要求,根据防恐反恐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和完善。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群体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学生手册》。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
脚点,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2.预防为主。把预防作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中心环
节和主要任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分级负责。把学校统一指挥、组织协调与各部门分工负责
相结合,达到指挥便捷、专业对口、反应快速要求。
4.依法规范。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和实施应急预
案,推进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四)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1)游行示威事件
(2)非法集会事件
(3)上访请愿事件
(4)集体罢课事件
(5)集体罢餐事件
(6)聚众闹事事件
(7)非法传教事件
(8)其他群体性突发事件
2.分级
参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根据学
校群体性突发事件情况和特点,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
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
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
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
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
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
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
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
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
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
累计聚集人数不足 100 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
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
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但个性突发事件
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
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
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
成  员:各学院党委(总支)书记
2.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
主  任:学生工作处处长(兼)
成  员: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保卫处副处长  各学院副书记
        各学院分团委书记、辅导员
3.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根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性质需要,成立应急工作组,
包括信息通讯保障组、现场处置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安全保卫组、事故调查组。
(二)职责
1.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修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群体性突发事件专项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员、物资、信息
安全网络;
(2)定期召开专项应急工作会议,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加强
 
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行动的各项
准备工作;
(3)做好处理突发事件所需应急物资、设备配置和经费使用
管理工作;
(4)统一指挥和疏导,保证处理突发事件的效率和质量;
(5)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总结应急工作
经验,根据实际情况将事件起因、责任和处理意见报告上级机构。
 
2.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职责:
(1)收集和整理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2)接收学校群体性突发事件报告,持续跟踪和观察事件动
态,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接受并传达相关指令;
(3)按照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统一对外联系,上报突发事件
信息;
(4)向学校各相关单位(部门)应急机构传达指令;
(5)按照指令派赴现场人员;
(6)记录应急活动和整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料。
3.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职责:
(1)信息通讯保障组。由党办、校办牵头,宣传部、现代教
育技术中心配合,负责应急救援期间的通信联络、信息收集和发
布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管控工作。
(2)现场处置组。由学生工作处牵头,研究生处、国际合作
与交流处、各学院负责人配合,负责组织实施处置工作,及时向
领导小组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防止事态扩大。
(3)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牵头,负责组织医疗人员开展救
治、转运伤员和疾病防疫消杀工作等。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基建管理处牵头,财务处、教务处
配合,负责应急物资运送、车辆调配、水电供应及维护等。
(5)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保卫及周边警戒,
布置善后现场保护,维护工作秩序,防止意外破坏情况发生。
(6)事故调查组。由校办牵头,校工会、纪监审配合,负责
事故调查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
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形势与政策教育,把广大师生的思想和行动
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
    2.各学院广泛开展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师生法
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帮助师生掌握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防
传染性疾病的必要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
护能力。
    3.实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准确把握师生关注热点、焦点问
题,及时化解潜在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加强教育引导,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强化校园网管理与监控,加强对有害信息源的控制,有效
封堵不良信息,果断删除有害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前瞻性、
预警性信息。
5.实行敏感时期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信息工
作,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6.提高思想政治辅导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骨干对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7.加强大型活动场所的管理,实行使用审批制度。
(二)预警
应急办公室和应急工作组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事件有关信
息,报应急领导小组研判后,由应急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1.发布预警指令;
2.及时向学校相关各单位(部门)通报预警信息;
3.应急办公室全员进入应急状态,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三)预警解除
当事件已妥善处理且不再发生,应急办公室宣布解除预警。
四、应急处置
(一)接警与报告
各院(部)应时刻保持应急信息联络网的畅通,初始信息须
在 2 小时内报送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联系电话:6819110。
 
报告内容包括:事发地点、时间、人数;突发事件类型;事
发原因及需解决的主要问题;事件概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现场人
员状况及疏散情况;发展态势及相关预测;信息来源(报告人所
在单位、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二)预案启动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
1.已发生或预测即将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
2.省、市政府有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要求。
(三)应急行动
事件达到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启动
预案,各应急机构和队伍进入应急状态。
1.应急队伍
 
各应急工作组及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迅速到达事发现场集
结待命。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成员赶赴现场,迅速成立现
场指挥中心,各应急队伍听候现场指挥中心调遣。
2.应急物资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调配救援物资,
及时做好物资补充工作。物资送达后,由现场指挥中心统一分发
使用。
3.处置措施
(1)游行、集会、请愿处置措施:
①如师生要求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须按规定向有关
部门提出申请。应急领导小组及涉事单位(部门)须派人全程跟
随,妥善处理和安置。
    ②未经批准,强行参与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的,应急领
导小组和参与人所在院(部)应限制其活动范围,防止事态发展
蔓延。
③对出校集会、游行的师生,各应急工作组须派人劝阻,同
时防止他人混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并及时联络公安部门。同时,
做好校内师生思想工作,做到教师不停课,师生不离校。加强校
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④若事态发展超出学校控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并请求公安部门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行动。
⑤警力进校后,各单位(部门)应进一步劝说师生离开现场,
团结多数学生,孤立少数闹事者,以便尽快平息事态。
⑥如事件涉及外教或外国留学生,应立即对其采取隔离保护
措施,秘密将其转移,并及时与政府外事部门联系。
 
⑦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组织巡逻人员,如发现违法违规字报
和宣传单,应紧急处理并迅速报告,对其张贴者和散发者予以制
止,并迅速将其带离现场。
⑧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单位(部门)对事
件起因、真相、发展程度作深入调查,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
状态。对原因不详、需时间作调查处理的,须向师生做好解释工
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
(2)非法集会、聚众闹事处置措施:
①对于因非法集会或上访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
工作人员,以及严重影响交通、治安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
学校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动用全部人力警力进行制止,必要时向
公安机关请求援助。
②如发生行凶伤人、扣押人质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
立即上报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③如发现不法分子入校进行煽动、宣传、闹事,各级领导应
坚决制止,并将其送往公安部门处理。
④校内人员打架或群殴事件,视情节轻重由保卫处或公安部
门处理。
⑤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尽快查清事发原因,妥善解决问题,
安抚师生情绪,恢复正常秩序。
(3)罢餐、罢课等处置措施:
各级领导须迅速赶赴现场,边协调、边核实、边处理,摸清
事发原因,控制事态发展。事件处理期间,对耐心劝导拒不服从
者,保卫处可将其强行带离现场,或送往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4)上访事件处置措施:
 
对于上访事件,以个人形式上访的,由涉事院(部)领导或
辅导员进行说服教育,规劝其采取正规、合法渠道处理问题;以
集体形式上访的,应急工作组、各单位(部门)及保卫人员应赶
赴现场维持秩序,规劝其离开,对执意不从者,采取措施强行带
离。
(5)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处置措施:
在校内参与非法传教或其它政治性活动的师生,相关部门领
导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对参与学生
进行规劝并通知学生家长;对于参与教职员工,校领导及单位(部
门)领导应加强工作力度,劝其离开。
在校外参与非法传教或其它政治性活动的师生,应急工作组、
所在学院领导、辅导员和保卫人员须迅速赶赴现场对其进行教育
并规劝其回校。同时,应急工作组将事件上报校领导,并配合上
级部门和公安人员处理事件。
(四)应急终止
现场指挥中心根据事故调查组检测与评估结果,确定事件平
息且不再发生后,将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发
布应急预案终止命令。各应急队伍接到命令后,清理应急工具和
物资,有序撤离现场。
(五)后续工作
1.事关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国家、民族情感等问题的
政治性群体事件,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为:通过形势报告会、座
谈会、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抵制错误思潮,组织师生学
习中央有关文件,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
上来。
 
2.因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其后期处置工
作重点为: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抚恤和补偿,慰问受害者
家属;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加强对校内及校园周边
治安环境整治。
3.因学校体制改革导致利益纠纷的群体性事件,其后期处置
工作重点为:及时解决师生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及时
落实;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须耐心细致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安排好困难和离退休教职工生活。
4.事件平息后,进一步改进方法和措施,巩固局面,防止反
弹。对事件经验教训加以分析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应急领导
小组,事故调查组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学校领
导审定后视情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五、应急保障
所有应急保障资源,一律上报应急办公室备案。
(一)通信与信息
学生工作处负责各级应急通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制定应急通信保障方案,指导、协调各学院配备应急保障设备、
设施,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二)应急队伍
学生工作处、后勤基建管理处、保卫处、各学院员工、校医
院人员等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
(三)医疗救护
校医院配备应急医疗设备及药品,对医务人员进行应急教育
与训练,随时准备医疗救护。
(四)外部保障
 
应急办公室与区、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局、消
防队伍、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及时协调各救援力量予以支援。 (五)资金保障 财务处保障对突发事件所需的日常经费及物资装备、基础设 施建设、人员安置、基本生活困难救助等专项经费。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根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实
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施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妥善、高效处置学生意外伤害事 故,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省教育厅《黑 龙江省学校安全条例》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的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以及其他社 会影响较大、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学生伤 害事件。 二、处理原则 (一)依法处置。 为维护学生的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依据有关法律规范 采取应急措施。 (二)客观公正。 实地调查掌握事件来龙去脉,实事求是分析和认定事故原因, 公平合理确定责任归属。 (三)共同参与。 在省教育厅指导下,与属地公安和医疗卫生部门、新闻媒体 及相关社会团体形成联动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一)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宣传部部长  学生工作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  后勤 基建管理处处长  学生所在学院院长、书记 成  员:宣传部副部长  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保卫处副处长 
 
后勤基建管理处副处长  学生所在院副书记及有关 部处工作人员 职  责: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并指挥 应急处置工作;对超出学校处置权限和能力的事件,向上级主管 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请求协助。 (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工作组: 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分析组、医疗救护组、对外联络组、法 律咨询组、心理辅导组和处置协商组。     1.应急指挥中心。由学生工作处牵头,根据学生伤害事故的 类型、区域与性质,迅速成立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与学生所 在学院组成的应急指挥中心,有针对性地指挥各相关部门迅速开 展工作。   2.信息分析组。由保卫处牵头,依据学生伤害事故的波及范 围、危险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公安、消防、交通以及医 疗急救等部门的参与范围。初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配合公安 机关的调查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基建管理处牵头,依据学生伤害事故 严重程度,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同时拨打120及 时将伤员转送医院,防止事故扩大。 4.对外联络组。由宣传部牵头,在状况未明朗化和信息未精 确化的情况下,监督监测网络、报纸等舆情发布情况,充分整合 现有事故的信息资源,及时与相关部门、学生家长等方面沟通, 根据事故最新进展情况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法律咨询组。由校办牵头,对事故危机进行初步评估(包 括事故情况、人员伤害程度等),为后续处置提供依据;为学生 和家长提供申诉、仲裁、赔偿、救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6.心理辅导组。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对受害学生及相关人员 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7.处置协商组。由受害学生所在学院牵头,负责受害学生家 属的接待和协商谈判工作。 以上应急工作组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服从应急指挥中心的 统一调度,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共同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 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迅速行动。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目击人须立即拨打110并向学校保 卫处(联系电话:6819110)报告。保卫处联系校医院抢救伤员, 并即刻将事故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 赶赴现场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各应急工作组由应急指挥中心统一 指挥,根据职责行动。  (二)及时通报。 事故发生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副书记通知学生家长来校。保 卫处、学生工作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属于重大伤亡 事故的,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通报大庆市人民政府。 (三)查核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信息分析组应积极履行职责,配合公安机关调 查事故,广泛征询各方当事人,收集整理事故信息,提取有效证 据,初步判定事故原因。 (四)接待工作。 如学生在事故中死亡,院系责任人须及时接待和慰问学生父 母及亲属。对外联络组向家长通报案件侦办情况和学校处理方案, 了解家长诉求,为其解决实际困难。
 
(五)掌握舆情动向。 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做好媒体管理工作。对外联络组实时发 布事故信息和处置情况,加强网络媒体监控,掌握舆论导向,及 时采取措施防止网络谣言传播和扩散。    五、善后处置 (一)与学生家属协商谈判。 1.法律咨询组和处置协商组须根据受害方的损失程度,明确 学校、学生(或其监护人)以及第三方的责任,制定相应赔偿或 援助方案。 2.协商人员应提前验明对方身份,防止非法闹事情况发生, 对谈判过程录音录像,防止过激行为,确保谈判顺利进行。 (二)学生心理恢复。 对事故给学生造成的心理伤害,心理辅导组须组织安排多种 形式的心理辅导与治疗,帮助其早日康复。  (三)引导舆论方向。 事故发生后,对外联络组须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及时、准确、 客观、透明地发布事故处理的最新动态,使广大师生了解事实真 相,引导其正确认识。 (四)总结处置经验。 事故处置完结后,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分析 事故原因,总结处置经验,不断改进学生管理措施,完善学生意 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加强 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增强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提高救灾工作效率, 建立救灾运行机制,减轻人员、财产损失,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辖区内发生的洪水、重大暴雨、冰雹、暴 雪、破坏性地震、大风及沙尘暴等突发性自然灾害。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降低危害。 把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生命、 财产损失,不断完善救助手段,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 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 3.统一行动、分工负责。 学校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行
 
动,各单位(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 善后处理工作。 4.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储备, 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五)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灾害严重程度、可控性和 影响范围等因素,校园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分为三级: (1)大灾(Ⅰ级): 洪涝灾害:洪水导致学校人员伤亡,一次造成 1 人及以上人 员死亡或失踪。 气象灾害: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或人员伤亡,一次 造成 1 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失踪;沙尘暴、暴风雪、雷击等造成 1 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失踪。 地震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超过设防标准的地震或一次死亡 1 人及以上人员的地震。 地质灾害:因地面塌陷、地裂缝,已严重危及师生员工生命 财产安全和影响教学活动,造成 1 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失踪。 (2)中灾(Ⅱ级): 气象灾害: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运行,或一次造成 3 人及 以上人员受伤;沙尘暴、暴风雪、雷击等造成 1 人及以上人员受 伤。 地质灾害:因地面塌陷、地裂缝,已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和影响教学活动,造成 1 人及以上人员受伤。 因其他自然灾害造成 3 人及以上人员受伤。 (3)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均为小灾(Ⅲ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组成如下: 组  长: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后勤基建管理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主任  学生工作处处长  校工会副主席         后勤服务总公司党总支书记 2.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 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基建管 理处,负责综合协调学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成如下: 主  任:后勤基建管理处处长(兼) 副主任:保卫处处长(兼)  后勤服务总公司党总支书记  成  员:保卫处、后勤基建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相关工         作人员 3.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是自然灾害现场应急救援的第一工作机构, 人员由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组成,在应急领导小组授权下现场指 挥、协调各应急队伍救灾工作。 4.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 按照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根据自然灾害应急工 作需要,成立应急工作组,包括信息通讯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二)职责 1.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全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召开应急工作会议,
 
制定救灾应急方案,部署应急救灾准备措施;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的人、财、物等方面落实情况; (3)检查各单位(部门)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4)根据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5)决定向地方政府和其他单位请求支援。 2.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职责: (1)根据需要组织修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自然灾害突发 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迅速了解、汇总、核查灾情,评估灾情损失,及时向应 急领导小组报告; (3)传达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指令,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 落实救灾情况; (4)及时了解救灾工作进展,并向省教育厅、农垦总局和大 庆市政府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3.自然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上级指示组织、指挥、参与应急救灾行动; (2)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稳定局面; (3)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防止次生 灾害发生; (4)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事后组织拟写应急处置情况 书面材料报学校自然灾害应急办公室。 4.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职责: (1)根据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及时到达现场实施抢险; (2)根据情况变化调整应急抢险措施,组织实施处置; (3)及时将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后勤基建管理处、保卫处须切实做好灾害预防工作,设置兼 职安全员,对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重点区域、部位及危险源建立 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对报警装置和应急 设备、设施设专人负责使用、监测和维护。与省教育厅、省农垦 总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自然灾害预警联动,落实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相关防范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管理。 (二)预警 如接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对危险 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监控灾害发展情况, 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由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消息。 (三)预警解除 若灾情危害已消除,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 确认灾情已被控制且无次生危害后,由应急办公室宣布预警解除。
 四、应急处置    (一)接警与报告 1.自然灾害达到Ⅱ级以上,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学校自然 灾害应急办公室报警。 2.应急领导小组向省教育厅、省农垦总局和市政府应急部门 报告预警信息,并请求上级部门对应急工作进行指示和援助。 (二)启动预案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启动本预案: 1.预警性自然灾害 国家、省、大庆市相关部门发出预警指令及相关预案已启动, 预测灾害等级达Ⅱ级(含)以上。 2.广泛性自然灾害
 
发生全局性自然灾害,灾害等级达Ⅱ级(含)以上。 3.区域性自然灾害 各受灾单位请求学校给予援助的重大灾情。 4.其他直接危及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自然灾害 (三)应急行动 1.先行处置 自然灾害发生后,事发单位(部门)须指派专人进行先期处 置,迅速控制、保护现场,疏散现场人员,组织受困人员自救互 救,同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2.紧急救灾 应急办公室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调动救援队伍 和社会力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1)组织营救受伤受困人员,疏散和安置受灾群众; (2)迅速划定危害区域,加强巡逻,维护社会治安; (3)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大型活动场所; (4)加强现场监测,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灾害 发生; (5)抢修受损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提供生 活必需品、临时避难场所等,安定公众生活。 3.人员转移、安置 紧急转移和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由各单位 组织力量实施。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 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条件 得到妥善安排。 4.减灾与恢复 由牵头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同受灾单位做好减灾和恢复工作。
 
5.次生灾害处理 须对次生灾害易发区域加强监测、预报、预防和治理,防止 灾情扩大,减轻相关损失或消除灾害隐患。 (四)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条件 (1)现场得到控制,灾情发生条件已消除; (2)灾情危害基本消除,已无继发可能; (3)已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灾情影响范围趋于合理。 2.应急终止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灾情论证调查,确定满足应急终止条 件后,以书面形式向小组组长报告,由其宣布应急终止。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应急行动进行评价,编 制应急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报告内容包括: 事件概况、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处置情况、事发原因 初步分析、善后处理情况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五)恢复与重建 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预案终止后,应急办公室向各单位(部 门)发布应急解除信息,组织人员、设备有序撤离,妥善安置受 灾人员,重建受损基础设施,迅速校园秩序。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 1.设立 24 小时应急值班室和应急信息工作专线,值班室设 在保卫处,联系电话:6819110。 2.学校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应急部门负责人 手机 24 小时保持开机,确保信息通畅。 3.如遇紧急情况,可派专人直接向学校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情
 
况或横向协调应急工作,为应急处置赢得宝贵时间。 (二)资源与装备 1.加强救灾装备建设,掌握驻地附近医院、病床、常用药品、 医疗队人员数量和分布情况,协调好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 备及应急交通工具的紧急调用。 2.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救灾物资采购和调运机制。
 (三)应急队伍 根据灾害规律、种类和部门职责,建立非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主要由各单位(部门)职工组成,归应急办公室组织调派。灾害 发生后,对本单位师生和教学装置、生活设施等进行紧急救助。 (四)应急技术 应急办公室请专家对天气、雨情、水情、汛情、震情及突发 性地质灾害进行预报和监测,制定灾害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 (五)医疗救护 校医院组织专业医护人员对受灾群众实施紧急救护,并监测、 预防和控制灾区疫情。 (六)资金保障 财务处保障对突发事件所需的日常经费及物资装备、基础设 施建设、人员安置、基本生活困难救助等专项经费。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根据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实际 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校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保障师生 员工生命与健康,维护校园稳定,依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 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工作原则 各单位(部门)须高度重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贯彻统一领 导、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措施果断、依 靠科学、加强合作、群防群控、依法规范、依法管理、资源整合、 强化监督的原则。 (五)事件分类分级 1.Ⅰ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1)学校内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学校内发现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3)学校出现国内从未发生或消灭后重新流行的传染病;
 
(4)学校化学药品库发生剧毒试剂丢失事件; (5)一次发生食物中毒 10 人及以上,或出现危重病例; (6)短期内接触有毒物质,出现脏器结构或功能异常,一次 发生 3 人及以上或死亡 1 人的中毒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公共卫生突发 事件。 2.Ⅱ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1)一次发生食物中毒 10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2)短期内接触有毒物质,出现脏器结构或功能异常,一次 发生 3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3)一次发生急性职业病 3 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  后勤基建管理处处 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校工会副主席  人事处处长  研 究生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后勤基建管理处党总支 书记  校医院院长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设在校医院,组成如下: 主  任:校医院院长 副主任:餐饮服务中心副主任  校医院副院长 成  员:校医院及餐饮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应急值班室,由校医院值班室承担,负责 24 小时应
 
急值班工作,值班电话:6819418。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 指  挥:学生工作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  后勤基建管理处处 长 副指挥:保卫处副处长  后勤基建管理处主管餐饮服务中心 副处长  校医院院长 成  员: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校医院相关人员 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需要,学校成立应急工作组, 包括信息通讯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事故调查组。 (二)职责 1.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主持召开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议,确定应 急行动总则; (2)负责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与 市政府相关机构联络和请求支援; (3)落实应急人员、应急设备及应急物资; (4)协调应急现场有关工作。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职责: (1)组织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 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2)具体救援人员、应急设备、物资和救援队伍的调动; (3)应急过程中各单位之间通讯联络,做到及时上传下达;
 (4)收集各种应急信息,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传达 应急领导小组指示;
 
(5)服从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做好各项组织和协调工作; (6)对储备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和设备状况进行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坚持 24 小时值班,负责收集有关单位(部门)的险情 通报及其他信息资料。 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灾情、相关预案要求和领导指示,组织、指挥参与 现场应急工作各单位(部门)的行动,迅速控制或切断灾害链, 把损失降到最低; (2)实施属地管理,维护治安,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 稳定局面; (3)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做好调查和善后工作,防止 出现灾害“放大效应”和次生、衍生灾害,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秩 序; (4)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拟写应急处置情况书面材料 上报应急办公室; (5)根据灾害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拟写 灾情报告,上交学校、省教育厅、农垦总局及大庆市相关部门。 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职责: (1)信息通讯保障组。由党办、校办牵头,宣传部、现代教 育技术中心配合,负责应急救援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收集和发布 等。 (2)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牵头,校医院工作人员组成,负 责组织医疗人员开展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工作,及时抢救和转运 伤病员,组织疾病防疫消杀工作等。 (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基建管理处牵头,教务处、财务处、
 
后勤基建管理处负责人组成,负责应急物资运送、车辆调配,水 电供应及维护,为抢险救援提供人力、物资和后勤保障。 (4)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保卫处、嘉苑分公司保安 组成,负责现场保卫及周边警戒工作,维护工作秩序,防止意外 破坏发生。 (5)事故调查组。由后勤基建管理处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原 因的调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切实做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设专兼职人员对突发 事件易发区域严密监测,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建立预警联动机制, 落实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督促。对学生食堂、水源、宿 舍楼、化学药品库等危险源建立档案,责成专人管理。建立健全 防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应急工作制度,消除各项事故隐 患。对报警装置和应急设备、设施设专人负责使用、监测和维护。 始终保持设备、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二)预警 1.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消息; 2.各职责机构和部门会同专家,立即对学生食堂、水源、宿 舍楼、化学药品库等重点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同时 对事故发展实行监控,采取防范措施。 (三)预警解除 如事故被有效控制且危害已消除,经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后,应急办公室可宣布预警解除。 四、应急处置 (一)接警与报告
 
接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应急领导小组认定事件达到Ⅰ 级或Ⅱ级以上且事态扩大时,须及时将情况报省教育厅、农垦总 局和大庆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应急启动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可启动本预案: 1.预警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在国家、省相关部门发出预警指令及相关预案已经启动,预 期达到Ⅰ或Ⅱ级。 2.广泛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发生全局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危害达到Ⅰ或Ⅱ级。 3.水源污染、食物中毒、化学药品库失窃等突发事件。 各单位需学校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三)应急行动 1.先期处置 事发单位指派本单位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人员, 组织自救互救,向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2.紧急救援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开紧急会议,落实救灾责任。应急领导 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调动应急救援 队伍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抢救和治疗工作,并及时向有 关部门反馈应急信息。采取措施如下: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 的人员等救助措施; (2)迅速划定危害区域、加强巡逻、设置隔离等控制措施;
 (3)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大型活动场所; (4)加强现场监测,防止疫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偶
 
合事件发生。 3.人员转移安置 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受威胁时,须组织力量进行转移安置。紧 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由各单位(部门) 组织力量实施。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 4.次生灾害处理 对事件发生地区采取紧急措施,加强监测、预报、预防和治 理,防止灾情扩大,减轻相关危害或消除灾害隐患。 (四)应急终止 1.应急状态解除条件: (1)现场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消除; (2)事件造成的危害已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 (3)已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群众安全。 2.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论证,以书面形式 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应 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终止预案。 校医院联系专家编制事后应急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 关部门。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 1.设立应急值班室和应急信息工作专线,每天 24 小时值班。
 2.各应急部门负责人手机 24 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3.如遇紧急情况,可派专人直接向上级报告情况或横向协调 应急工作,为应急处置赢得宝贵时间。 (二)资源与装备 1.掌握驻地附近医院、病床、常用药品、医疗队人员数量和
 
分布情况,做好应急通信设备、紧急供电设备、应急交通工具的 紧急调用准备。 2.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实际需要储备适量应急物资,由学校 统一调拨和安排。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救助物资采购和调运机制。
 (三)应急队伍 1.建立专职与非专职相结合的紧急救援队伍。根据灾害规律、 主要灾种和部门职责,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结合灾情特点,及时 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2.救援队伍由校医院专业人员组成,归应急办公室组织调派。 各单位(部门)根据灾害的特点,建立非专职的基层灾害救助快 速反应队伍。 (四)应急技术 校医院请有关专业专家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类型和性质进行 评估和监测;制定灾害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以便对灾害进行科 学评估和决策。 (五)资金保障 财务处保障对突发事件所需的日常经费及物资装备、基础设 施建设、人员安置、基本生活困难救助等专项经费。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修订)相关规定,根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 要,适时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火灾、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修订)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火灾、爆炸事故。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三)工作原则   学校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遵循优先保护人员安全原则, 以防止和控制事件蔓延为主,切实做到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 级负责、有效救援。把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 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1)学校所属各办公楼、宿舍楼等公共场所发生的火灾、爆 炸事故; (2)锅炉房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 (3)食堂、商服楼燃气设施设备等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
 2.分级
 
Ⅰ级应急事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1 人及以上死亡, 或 3 人及以上重伤。 Ⅱ级应急事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1 人及以上重伤, 或 3 人及以上轻伤。 Ⅲ级应急事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3 人以下轻伤。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保卫处处长 成  员:宣传部部长  纪检监察处处长  学生工作处处长 校工会副主席  人事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后勤基建管理处处长 2.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应急日常工 作,对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统一协调。 主  任:保卫处处长(兼) 副主任:保卫处副处长  后勤基建管理处副处长 成  员:保卫处、后勤基建管理处工作人员 应急值班室电话 24 小时开通,联系电话:6819110。 3.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工作组:  根据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工作需要,成立应急工作组,包括 信息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事故 调查组。 (二)应急机构职责 1.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决定火灾、爆炸事故的新闻发布; (3)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2.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办公室职责: 传达领导小组有关指令,负责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和组 织、协调工作。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采取措施处置事 故,并负责外联沟通及信息上报工作。 3.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工作组职责: (1)信息通讯保障组。由党办、校办牵头,宣传部、现代教 育技术中心配合,负责应急救援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收集、发布、 校园网络控制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牵头,校医院工作人员组成,负 责组织医疗人员开展抢救、治疗、转运伤病员,组织疾病防疫消 杀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基建管理处牵头,财务处、教务处 配合,负责应急物资运送、车辆调配,水电供应及维护,为抢险 救援提供人力、物资等后勤保障,负责现场恢复及重建工作。 (4)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保卫、周边警戒 及现场处置,布置善后现场保护,防止意外破坏情况发生。 (5)事故调查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 监测,注意日常信息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 危险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制,采取预防 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部门)
 
对用火、用电、用气设施进行严格自查管理,落实安全监控工作。
 (二)预警 各单位(部门)安全员为兼职监测员,如预先发现火灾、爆 炸事故隐患,应第一时间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办公室确定事 件级别,向各单位(部门)发布预警消息。应急办公室召集各应 急工作组进入准备状态。 (三)预警解除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评估,如确认事件已得到 有效控制且不再构成危害时,应急办公室宣布预警解除。 四、应急处置 (一)接警与报告 学校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事发单位 须立即拨打 110、119、120 救援电话,并报告学校应急值班室(联 系电话:6819110)。报告内容包括:事发场所名称、时间、地点; 事件类型、发生的初步原因及经过描述;事件概况和已经采取的 措施;现场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信息来源、报告人单位、姓名、 职务、联系电话等。 (二)应急启动 事故已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 预案。 (三)应急行动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应急工作组迅速到达事发现场接受任 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统一开展救援工作。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危害扩展 可能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
 
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安全通道,维持现 场秩序。 (3)危险物质探测及控制危险源。迅速开展技术检验检测工 作,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采 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进行现场抢救或安 全转移,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5)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 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确保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 (四)应急终止 事态平稳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勘察和评估结果确认无 次生危害发生可能,发布应急预案终止命令。应急预案终止,各 应急救援队伍整理、清查工具和物资,安排人员保护现场,配合 事件调查工作,有序撤离事发现场。 (五)恢复与重建 事故发生后,遭灾设备须由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修,检验合 格后方可重新使用。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予以报废;涉 及毒性介质泄漏或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须经环保部门和建筑 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继续维修。 五、应急保障 所有应急保障信息,一律须报应急办公室备案。 (一)通信与信息 应急办公室负责各级应急通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保障事发现场及有关应急小组之间的联系。 (二)应急队伍 各应急工作组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
 
训和实战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应急办公室 负责各应急工作组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保管 工作。 (三)资金保障 财务处保障对突发事件所需的日常经费及物资装备、基础设 施建设、人员安置、基本生活困难救助等专项经费。 (四)治安保障 制定综合治理信息网络和应急反应制度,建立治安保卫警力 信息库,保卫处负责警力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确保事 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动警力支援。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定期组织 开展技术练兵和应急能力评估,始终保持应急状态。 (五)外部保障 应急办公室与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局、消防 队伍、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当内部应急救援技术力量及应急物资 供应不足时,及时协调各个外部救援力量予以支援。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修订)相关规定,根据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 时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解释和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农垦校办发〔2007〕7 号文件同 时废止。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修订)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重大损失或产生较 大社会影响的交通事故。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 2.分工负责、快速反应。 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 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落实车辆保养、维修和定期车辆 安全检查制度,防止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事件分级 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 特大(Ⅰ级)、重大(Ⅱ级)、一般(Ⅲ级)和轻微(Ⅳ级)。 1.特大交通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一次重伤 11 人以上;一次死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一次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一 次财产损失 6 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2.重大交通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 1-2 人;一次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一次财 产损失 3 万元以上不足 6 万元的交通事故。 3.一般交通事故: 一次重伤 1-2 人;一次轻伤 3 人以上;一次财产损失 5 千元 以上不足 3 万元的交通事故。 4.轻微交通事故: 一次轻伤 1-2 人;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 5 千元的交通事故。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纪检监察处处长  宣传部部长         校工会副主席  财务处处长  资产管理处处长           后勤基建管理处处长 2.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应急日 常工作,对应急处置、救援工作统一协调(联系电话:6819110)。
 主  任:保卫处处长(兼) 副主任:保卫处副处长 成  员:保卫处相关工作人员 3.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 按照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根据重特大交通事故
 
应急工作需要,成立应急工作组,包括信息通讯保障组、医疗救 护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安全保卫组、事件调查组。 (二)职责        1.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 (2)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援; (3)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4)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5)分析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公布处理意见。 2.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办公室职责: (1)应急救援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调动; (2)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应急进展情况; (3)协调应急工作组与应急领导小组的工作; (5)总结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 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职责: (1)信息通讯保障组。由党办、校办牵头,宣传部、现代教 育技术中心配合,负责应急救援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收集、发 布、校园网络控制等工作。 (2)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牵头,校医院工作人员组成,负 责组织医疗人员开展抢救、治疗、转运伤病员等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基建管理处牵头,财务处、教务处 配合,负责应急物资运送、车辆调配,为抢险救援提供人力、物 资等后勤保障,负责现场恢复及重建工作。 (4)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保卫、周边警戒 及现场处置,布置善后现场保护,防止意外破坏情况发生。 (5)事故调查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日常管理,在实践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 人员培训和演练。确保所需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到位。 (二)预警 最先发现事故或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 向应急办公室报告,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信息内容须客观详实, 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应急领导小组发布预警消息。统一指挥, 各部门明确责任,相互配合,落实任务。 四、应急处置 (一)接警与报告 1.接警 应急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对事故进行评估;事故达到Ⅱ 级以上且事态扩大时,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各应急工作组迅速到达指定地点展开救援。 2.报告 按规定立即报告上级和大庆市有关部门。内容包括:时间、 地点、危险程度、事故原因及责任初判、事故救援情况、需协助 有关事项。报送方式为:以电话或口头形式初报,以书面和音像 资料形式续报。 (二)应急行动 1.事发单位先期到达现场的救援人员,立即对伤员实施抢救, 协助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警戒或管制。 2.各应急工作组到达现场后,快速、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 现场抢救,控制事态发展扩大。 3.安全保卫组保护事故现场,疏散人员,设立隔离带,保护
 
现场痕迹和遗留物品。 4.如事故引起火灾和爆炸,须立即通知大庆市应急办公室请 求增援。 (三)应急终止 应急终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现场伤亡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援; 2.现场确认勘验已结束; 3.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恢复正常。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现场勘查,确认无次生灾害后,宣布 应急终止。 五、应急保障 所有应急保障信息资源,一律报校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一)通信信息 应急办公室负责各级应急通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保障事发现场及有关应急小组之间的联系。 (二)应急队伍 1.各应急工作组应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并定期开展专业 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 应急救援人员能够快速、有效地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2.学校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办公室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 建立与交警部门的经常联系机制,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 如现场人员财产损失严重且救援力量不足,立即请求事故辖区交 警、消防等进行支援。 3.应急办公室负责各应急工作组和救援队伍的信息收集、整 理和保管工作。 4.安全保卫组应保持基本应急设施和专用应急设备(包括数
 
 
码像机、手电筒、警示牌等)处于可用状态。 5.医疗救护保障组保持基本应急设施处于可用状态。 (三)治安保障 建立综合治理信息网络和应急反应制度,建立治安保卫力量 信息库,确保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动人员支援。保卫处负责警 力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四)外部保障 应急办公室应与市、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局、 消防队伍、医疗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当内部应急救援技术力量及 应急物资供应不足时,能及时借助外部力量予以支援。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修订)相关规定,根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 时修订和完善。 (二)预案解释和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农垦校办发〔2007〕7 号文件同 时废止。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修订)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提高学校处置网络与信息 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 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 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 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 、 《黑龙江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 指南》(GB/Z20986-2007)、《黑龙江垦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学校自建自管信息系统特别重大、重大网 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四)分类分级 1.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是指由于自然或人为以及软 硬件本身缺陷、故障等原因,对信息系统及其承载的信息造成危 害,或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有 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 系统故障事件和灾害性事件等 6 类。 (1)有害程序事件:分为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
 
 
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程序攻击事件、网页内嵌代码 事件和其他有害程序事件。 (2)网络攻击事件:包括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 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 其他网络攻击事件。 (3)信息破坏事件:包括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 息泄露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他信息破坏事件。
 (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指通过网络传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的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 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5)系统故障事件:指由于信息系统自身故障或外围保障设 施故障而导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以及人为使用非技术手段 有意或无意地造成信息系统破坏而导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系统故障包括软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 和其他设备设施故障。 (6)灾害性事件:指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的网络与信 息安全事件。 2.事件分级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 响范围,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Ⅱ级 (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Ⅲ级(较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和Ⅳ级(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Ⅰ级): ①扩散性很强,并可能衍生其他重大安全事件,或整个校园 网络、重要信息系统长时间(4 天以上)大面积瘫痪的事件。
 
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学校安 全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的事件。 ③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 对学校安全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事件。 ④其他对学校安全、校园秩序和公众利益构成特别严重威胁、 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 件(Ⅰ级)的,为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Ⅱ级): ①扩散性强,或整个校园网络、重要信息系统短期内(8 小 时-4 天)大面积瘫痪的事件。 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学校安 全稳定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③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 对学校安全稳定构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④其他对学校安全、校园秩序和公众利益构成严重威胁、造 成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Ⅱ级)的,为较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Ⅲ级): ①信息系统中断运行造成较严重影响的事件。 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学校安 全稳定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 ③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 对学校安全稳定构成较严重危害的事件。 ④其他对学校安全、校园秩序和公众利益构成威胁、造成影 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4)除上述情形外,对学校安全、校园秩序和公众利益构成
 
 
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为一般网络与 信息安全事件(Ⅳ级)。 (五)工作原则 1.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快速反应、保障重点。坚持预防与 处置相结合,以预防为主,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 统安全。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通报、报告制度 和快速反应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在学校党委 领导下,分组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 责的原则,统一指挥,加强部门间、院系间的协调与配合,快速 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 3.科学应对、资源共享、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坚持管理与 技术并重,加强技术和装备的储备,充分利用各类网络与信息安 全应急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 作流程,加强宣传和培训,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 实有效,实现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 规范化。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1.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学校网络校领导 副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成  员:学校办公室主任  保卫处处长  宣传部部长         科技处处长  财务处处长  教务处处长 2.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办公室: 主  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成  员:学校办公室副主任  保卫处副处长  宣传部副部长           科技处副处长  财务处副处长  教务处副处长 (二)职责 1.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 置行动,协调、调动相关应急资源,决定采取处置网络与信息安 全事件的重大措施,指导信息发布等工作。 2.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和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汇总、上报网络与信 息安全事件应对工作进展情况,综合分析、研究信息安全形势, 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建议,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进 行评估;指导协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开展工作, 贯彻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措施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应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 件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监测预警 1.预警分级 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网络与 信息安全事件分别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 级(较大)、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 示。 2.监测与通报
 
 
学校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承担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工 作;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和负有监管责任部门,对可能 发生、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要按照省政府 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 〔2007〕11 号)要求,逐级上报。各重要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及相 关负责人员应确立两个以上的即时联系方式,公众可通过固定电 话、移动电话、互联网等多种联系方式进行报警,避免因信息网 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要的信息通报与指挥协调通信渠道中 断。 (三)预警处理与发布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 事发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行风险评估,判定事件等 级、发布预警,并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向学校信息化主管部门 和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接到报警后,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现场救助,查明事件状 态及原因,并将处理的有关情况报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办公室。 3.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及 时组织有关专家对信息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 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报级别。 4.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 按照事件级别与处置权限向社会发布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预警。 5.各相关应急联动机构应根据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网 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保障准备工作,同时进入应急状态。 (四)预警响应 根据预警信息,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全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
 
状况的监测,做好应急装备、技术队伍等应急准备工作。 (五)预警解除 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解除 预警,并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宣传部门发布。 四、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 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事发单位应做好先期应急处 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 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收集整理证据并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 作。 1.现场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责任单 位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 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造成损失、处置等情况按规定报领导 小组办公室,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2.信息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 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通报、报告和发布工作。 (1)信息编发和研判。要及时编发动态信息供领导参阅,组 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研究各类信息,提出对策措施,完善应急处置 方案。 (2)信息报告。对发生Ⅰ级或Ⅱ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或可 能演变为Ⅰ级或Ⅱ级的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上级应急 管理办公室报告。 (三)应急响应 1.Ⅰ级或Ⅱ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响应
 
 
(1)启动指挥体系 ①本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进入紧急状态,履行应急处置工 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职责。迅速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 工作处置状态,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调集和 配置应急处置所需应急资源。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联系员保持 24 小时联络畅通。 ②相关机构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 指挥和协调下,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和支援保障工作,派专人 24 小 时值班。 (2)掌握事件动态 ①跟踪事态发展。事发单位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 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②检查影响范围。信息系统监管部门应立即全面了解全校范 围内的信息系统是否受到事件的涉及或影响,并将有关情况及时 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及时通报和报告事件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上述 有关情况,并将汇总情况通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决策部署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家组和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等要及时研 究对策意见,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决策部署。根据事件发展态势, 派专家协助事发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处置实施 ①控制事态,防止蔓延。事发单位要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尽 快控制事态,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防止事件蔓延。对信息内容 安全事件要及时采取管控措施,防止信息传播扩散。 ②及时开展调查取证。事发单位在应急恢复过程中应尽可能
 
保留相关证据,对人为破坏和攻击事件,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侦 查和调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③信息发布。宣传部门根据领导小组意见,组织发布工作, 对受影响的公众进行解释、疏导。未经批准,其他部门和单位不 得发布相关信息。 ④协调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应急技 术支撑单位可利用各自渠道开展协调工作。 2.Ⅲ级、Ⅳ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响应对Ⅲ级、Ⅳ级事件, 事发单位按照相关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 办公室报告。 (四)应急支援 本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派出应急响应先遣小组,到事发单 位督促、指导并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态发展和 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和应急支援单位,调动必要的 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 (五)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时,应实施扩大 应急行动,及时准确报告和通报信息。 (六)应急结束 Ⅰ级响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建议,报学校决定; Ⅱ级响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决定;Ⅲ级、Ⅳ级响应结束由事发单位 决定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对事件 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制定恢复重
 
 
建计划,抓紧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和恢复重要数据,尽快恢复正 常工作。 (二)调查和评估 1.Ⅰ、Ⅱ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 部门和事发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对事件的起因、性质、 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撰写紧急处 置情况文字材料,向领导小组报告。Ⅲ、Ⅳ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 件由事发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报领导小 组办公室。 2.Ⅲ级以上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在应急结束后 30 天内完成。 (三)表彰与惩处 对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瞒报、谎报和漏报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惩 处。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加强应急通信装备准备,建立备份系统和紧急保障措施,形 成跨部门、多手段,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反应快速、灵活机动、 稳定可靠的通信系统。本预案启动后,立即开通学校网络与信息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事发单位的通信联系。 (二)应急装备保障 各重要信息系统的主管单位在建设系统时应事先预留出一定 的应急设备,建立信息网络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 资库。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学校网络与信
 
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用。 (三)灾难备份 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异地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 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各灾难备份系统应具 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统间可互为备份。 (四)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建立网络与信息应急保障队伍。由领导 小组办公室选择业务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有责任感的教师作为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应急支援队伍,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五)经费保障 充分利用现有国家政策和资金渠道,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项目建设和投资,支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基础 平台建设、技术研发、预案演练等工作开展。学校要为网络与信 息安全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形式,加强宣传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 力。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信息安全教育,及时公布信息网络安全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及报警电话等。逐步将网络与信 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列入干部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 置工作的组织能力。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 置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技术水平。 (二)预案演练 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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