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及职责(新修订)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为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促进学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学院决定聘请学术造诣较高,熟悉教学过程,热心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和管理干部组成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改革的有关政策为方向;结合学院实际,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研究、咨询和督导;组织和指导学院开展面向二十一世纪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和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学院领导下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咨询、督导的组织机构。
二、组织设置原则
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或教学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教务主任担任;设委员若干,包括各教学指导小组组长和有关专家。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1人(教务秘书兼),处理日常工作。
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3个教学指导小组。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由院里直接聘任,每届任期两年,可连聘连任。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三、机构设置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
主任委员: 杨宏志
副主任委员:王宪青
成员:李大鹏 翟爱华 刘志明 牛广财 崔素萍 王霞
秘书:陈丽红
(二)教学指导小组
1、食品科学系教学指导小组
组长:刘志明
成员:崔素萍 袁旭 裴世春 高玉荣
2、食品机械与包装工程系教学指导小组
组长:李大鹏
成员:王霞 金丽梅 张春芝
3、食品工程系教学指导小组
组长:翟爱华
成员:于长青 牛广财 鹿保鑫 王宪青 李志江
四、工作制度
1、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院(系)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
2、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须经充分酝酿后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参加方为有效,重大问题的决策须在到会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赞成的情况下方为有效。
4、教师对教学指导委员会重大决策有意见,可提请院(系)办公会讨论。
5、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作出的决策,由教学副院长负责落实执行。
6、委员会委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所讨论的敏感问题要严守秘密;如讨论的议题与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应实行回避。
五、任务与职责
1、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院教学方面的咨询审议机构,负有积极协助院长对全院教学工作提出各种建设性建议的职责,负有对学院教学重大事情提供咨询和进行审议的职责。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专业设置、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优秀教师奖评选、教学成果奖评选、优秀教材评选、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验收等)和有关业务工作进行咨询和审议。
3、对本院日常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对违犯教学秩序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
4、对完善本院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
5、对教师的教学成果有权提出评价意见,对教师晋升职称和评奖在教学方面有一票否决权。
6、提出或审议教学研究课题,指导本院的教学研究工作。
7、参与和教学有关的各项评估工作。对学院教学评估体系实施和总结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并实施学院教学调研。
金沙城线路检测中心
2009.12.10
最后更新 (2012-12-10 17:08)